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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网站编辑  热度:1250℃   发布时间:2016-05-19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公布首批28个双创示范基地名单,四川大学与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一起入选“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按照《实施意见》,试点高校可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建设将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载体,深化教育、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激励制度,充分挖掘人力和技术资源,把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形成中国特色高校和科研院所双创制度体系和经验。据了解,“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的建设重点为“完善创业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还要求“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据了解,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四川大学已全面启动。2015年,川大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制定实施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行动计划”,明确提出18条具体改革举措,努力培养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协作精神和社会担当力、能参与国际竞争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川大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校将以启动建设全国首批双创示范基地为契机,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行动计划”,打造覆盖学生“双创”全过程、教师“双创”全链条的系统集成、有机衔接“双创”示范基地五大平台。

责任编辑: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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