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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发布两个成都十条 助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成都实践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网站编辑  热度:1250℃   发布时间:2016-06-03

    6月2日,成都发布《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若干政策措施》。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措施从构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搭建成果转移转化平台载体、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方面,全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
    这一新政,与成都2014年8月18日发布的《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在蓉协同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成都十条”)相呼应,迅速激起热议,被称为“成都新十条”。
    两年内,接连出台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两个“十条”——在西南交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副总经理康凯宁看来,这样创新的节奏和力度,在全国都不多见。
    从“成都十条”到“成都新十条”,成都在“双创”中对高校科教资源的发掘深度、力度可见一斑。“在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深度创新创业上,成都正在进行一场深具成都特色的探索实践。”成都市科技局局长卢铁城表示。发力高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初见成效
    一直以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被视为老大难问题。“原因很多,科技成果市场适应不强、收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全过程转移转化服务不深入等。”而卢铁城认为,真正的关键就在于激励机制不够,因此突破点在高校科技成果的“三权改革”(所有权、处置权、分配权)上。
    成都拥有四川大学、电子科大、西南交大等高校56所,中科院成都分院等国家级科研机构30家,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45个,科技资源全国排名第六位,是全国高校院所最密集的城市之一。
    为推动这些高校院所科教资源就地转化,2014年,成都出台的“成都十条”,从调整高校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建设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激励。如明确规定:在破解高校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方面,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用于人员激励,这一比例可不少于70%。
    “效果立竿见影。”卢铁城介绍,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成都有100余位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带成果、带技术创(领)办企业,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900余项,带动全市新增科技型企业1万余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7858亿元,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
    科技成果转化加速,也带动了技术交易的繁荣:2015年,成都技术交易额突破400亿元,同比增长42.5%,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六。
深度创新:瞄准改革难点成都“蹚深水”
    在高校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探索中,“成都新十条”划向“深水区”,直指“三权改革”的核心:高校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
    在国家政策层面,已有创新支持——2015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
    因此,“成都新十条”明确提出,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高校院所与发明人或由发明人团队组成的公司之间,通过约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方式进行知识产权奖励,对既有职务科技成果进行分割确权;以共同申请知识产权的方式分割新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发明人可享有不低于70%的股权,并首次提出成果转化人员股权激励机制,允许高校院所非正职领导干部等在岗创业、兼职取酬。
    在卢铁城看来,这一政策一方面确保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成果转移转化的长效收益,能进一步提高其推动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同时职务发明人作为企业股东,主动全面推动成果转化,既提高了转化成功率,又能缩短熟化过程。
    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落地必须要有具体的载体。“成都十条”与“成都新十条”也都瞄准了这个关键问题。而“成都新十条”不仅力度明显加大,在共建科技园区等传统载体之外也有了更深入的拓展:与高校共建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
    “成都市级财政将设立10亿元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多渠道投入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并给予每个产业技术研究院最高5000万元的运营补贴。市、区(市)县两级将给予每个产业技术研究院不少于2亿元的投入。”成都市财政局副局长白金栋介绍。

责任编辑: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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