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9日)上午,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意见》明确,要着力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推动学术创新型人才和实践创新型人才分类培养。
强调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专业学位招生
《意见》强化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在定位、标准、招生、培养、评价、师资等环节的差异化要求。明确招生阶段,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在专业学位招生中,鼓励增加一定比例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复试(面试)专家组。
为专业学位设置专属课程
《意见》明确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师资的具体要求。其中,专业学位应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支持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制定体现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增加实践环节学分,明确实践课程比例,为专业学位设置专属课程,强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鼓励专业学位实行多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考核方式
《意见》要求,按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类制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规范、评阅标准和规则及核查办法,为交叉学科、专业学位单独设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特别是提出鼓励专业学位实行多元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考核方式。
同时明确,研究生导师应分类评聘和考核,校内导师应定期到国内外访学交流或行业产业一线调研,校外导师定期参与高校教育教学。
专业学位:创新高校与国家实验室等联合培养机制
《意见》还强调,以基础学科、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作为引领示范。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把基础学科主要定位于培养学术学位博士生,开展改革试点。支持以卓越工程师培养为引领,创新高校与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科技企业、产业园区的联合培养机制,探索开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订单式培养、项目制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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