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发布《法学院关于对2名国际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决定》。该决定由中英文两种语言发布,并公布了退学学生的姓名、学号和退学理由。根据公告,被退学处理的两名国际学生,一人系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业要求,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未按学校规定缴交学杂费;另一人系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公告显示,由于目前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特在学院网页公布两周,公示期自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2日。如对退学处理决议有异议,请于两周内向法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9月26日上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学校已经联系到上述两名国际学生,他们都有继续留学的意愿,也处于申诉期内,可以递交书面申请。“目前还没有收到他们的申请,如果后期收到,学校将上会讨论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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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2名国际学生被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