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消息,小潘是重庆市江津区一所高校的在读学生,2024年4月,小潘在一家烧烤店下单,消费金额为31元,订单中包含一份15元的鱼香肉丝。收到餐食后,小潘发现菜品内容虽多了两个菜花和一根香肠,但额外的食材几乎占据了整个菜品的大部分位置,鱼香肉丝却没有多少,这与下单时商家展示的图片严重不符。小潘与烧烤店老板取得联系要求赔偿被拒绝,小潘认为烧烤店构成欺诈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潘收到的鱼香肉丝与商家在平台上展示的照片存在显著差异,且其中混杂占比较大的其他菜品,不符合一般消费者对该菜品的认知,故认定该烧烤店存在欺诈行为。据此,法院判决该烧烤店应向小潘支付三倍赔偿,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故认定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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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元外卖与照片不符获赔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