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758项新修(制)订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引导职业本科学校围绕能力培养科学确定取得学位要求,明确职业本科专业一般不要求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将工艺改进、产品(服务)设计、技术(服务)创新、技艺展示、专利研发等作为毕业设计(创作)的重要内容。
据介绍,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是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专业教学的基本文件。新标准包含概述、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入学基本要求、基本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和毕业要求等11个方面要素。
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系统设计了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教学要求,更加强化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培养,促进专业教学紧跟产业和技术发展,推动以数字化和人工智能赋能教学。
同时,新标准在全面规定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资源、实习实训、师资保障、质量评价等教学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也为学校结合区域、行业实际以及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设置课程、开展人才培养留出了空间。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共758项,覆盖新版《目录》1434个专业的52.9%,涉及19个专业大类、90个专业类。其中,中职标准223项,高职专科标准471项,职业本科标准64项;第一产业相关专业标准52项,第二产业相关专业标准292项,第三产业相关专业标准414项。
教育部还介绍,新标准紧密对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下行业企业用人标准、职业岗位新要求,深入开展职业能力分析,科学确定专业的职业面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构建模块化、项目式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性教学,要求中职、高职专科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50%,职业本科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60%。综合考虑中职学生学业需求和身心发展特点,明确校外企业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同时加强校内实训教学。
此外,支持学校自主设置专业课程。新标准全面规定了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资源、实习实训、师资保障、质量评价等教学基本要求,同时也为学校结合区域、行业实际、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设置课程、开展人才培养留出了空间。与原标准相比,中职、高职专科新标准只规定应设置的专业课程的数量及应涉及的专业领域,不再硬性规定课程名称;职业本科新标准只规定专业课程应涉及的专业领域,不硬性规定课程设置的数量和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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