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是同班同学,我不想把事情闹到法院去。”昨天,市民涂先生带着一摞病历见到记者时,显得非常进退两难。 涂先生介绍,他的孩子小涂今年还不满14岁,在武昌粮道街中学上学,去年10月份中午休息时,小涂正在座位上坐着写作业,同班同学小力突然冲过来嬉闹,将小涂的锁骨压骨折。“孩子当时没觉得严重,下午还在继续上课,晚上回家,他一直喊着肩膀疼,我们一看,发现肩膀肿了。送到医院拍片子,医生说是锁骨骨折了。”涂先生说,他当即通过校方找到了小力家长的电话,将情况告知对方,对方很快赶到医院看望。 “打了一根钢钉,缝了七针。为了不耽误上课,孩子带着护具就回去上课了。治疗费用一共花了一万五千多,通过保险报销了一万四。”涂先生说,在住院期间,他向小力的家长提出了一万五千元的索赔,对方也表示接受,并且将这一赔偿方案写成文字。 “这笔赔偿从年前拖到现在,后来又降到一万元,他们也同意了,但还是迟迟不兑现。”涂先生说,对方目前已经不再接听电话,学校也多次约对方到学校协调,也几次被“放鸽子”。 粮道街中学副校长柳康介绍,学校让两个孩子分别写下了事情经过,后来多次协调的情况也与涂先生所说一致。“我几次亲自打电话给小力的妈妈,她总是说会兑现赔付,但一会儿说股票被套牢,一会儿又说没时间来处理,最后就不再接电话,发短信也不回。”柳康说,校方只能协调双方家长处理这件事。 武汉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嫣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两个孩子从年龄上讲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在学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也是需要承担责任。“对于伤人者的家长,如果通过协调还拒不履行赔付承诺,伤者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