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云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通报:2023年2月20日,有关“禄劝一名女学生被两名女生殴打”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社会关注。
该事件发生后,禄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建工作组开展调查及处置工作。经调查,2023年2月19日(星期日)15时许,刘某某邀约钱某某、保某某,以被侵害人曾说过其坏话为由,在禄劝屏山街道滨河公园紫曦桥附近人行步道上对其进行殴打,保某某用手机拍摄。经鉴定,被侵害人受轻微伤,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检查治疗,学校已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教体部门同步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公安机关对未满14周岁违反治安管理的刘某某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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