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报道,韩国初中女生A某通过社交软件与45岁男子B某相识,并出于好奇给B某发了自己的裸照。B某以此要挟见面未遂后,将A某照片发到网上。
据了解,A某2015年初偶然通过手机聊天认识了B某。B某称自己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经常像邻家大叔一样为A某排忧解难。敞开心扉的A某将朋友们的坏话和自己的秘密全部告诉了B某,还出于性好奇给B某发了自己的裸照。此后,B某一直纠缠要求见面,遭拒后威胁称,“不马上见面就把你的裸照发到网上”。
此外,B某从2015年5月中旬开始,一个月内28次用上述方式给A某发了淫秽色情的文字、照片和视频。在提出去宾馆见面遭拒后,B某将A某的裸照发给她的朋友们。最终,A某报警并假借见面为由约B某见面,潜伏在路上的警察将B某逮捕。
5日,全州地方法院宣判,B某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有关法案和威胁被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接受40小时性暴力治疗活动。法官表示,“被告犯罪性质恶劣,判处徒刑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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