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每日新闻》1月30日报道,日本宫城县一名60多岁的女性30日向仙台地方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政府违宪并要求获得11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7万元)赔偿,理由是在1972年政府实施的《优生保护法》下,15岁的自己因“遗传性智力低下”被强制绝育。报道称,这是日本国内首次有相关受害者起诉国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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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在1948年至1996年期间实施《优生保护法》,该法的目的之一是防止优生学上的不良后代出生。根据该法,可对智力缺陷人员、精神病患者等实施强制绝育手术。
据报道,在日本实施《优生保护法》期间,基于该法而被强制绝育的人在日本全国多达1.6475万人。其中,据相关资料记载,日本宫城县在1963年至1982年期间,共有859人被强制绝育,其中未成年人超过52%,甚至有9岁的女童与10岁男童也被强制实施了手术。一名曾实施了多台“优生手术”的妇产科医生在接受采访时回顾说到,“按照现在的医学观点来看,给9岁女童实施绝育手术是有悖常识的”,“但按照当时的法律,必须做手术”。
报道称,《优生保护法》于1996年删除了关于绝育部分的内容并改订为《母体保护法》,距今已过去了22年。这一时长超过了日本民法规定的20年的除斥期间。鉴于此,预计作为被告方的国家方会要求驳回起诉。对此,原告方律师团表示,国家对过去被强制手术的人未采取适宜的救济措施,属于立法不作为。除斥期间并不适用于此案。律师团团长新里宏二称,“希望通过法院判决能创设关于被害人员的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