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习俗,为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泸州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6月2日发布《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将泸州中心主城区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放区。
1月12日上午,泸州市公安局召集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烟花爆竹经营公司开会,研究怎样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会议明确:今年春节期间,泸州中心主城区不再增设临时板房销售烟花爆竹;市级相关部门将在春节前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泸州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让老百姓认识到泸州中心主城区实行禁放烟花爆竹的意义,知晓禁放区的范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加大排查力度、巡逻力度、打击力度,对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