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记者从泸州市教育局获悉,从2017年7月1日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接部分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权。即:民办普通高级中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中等教育机构(非学历培训机构)的审批。
按“属地管理”原则 审批权下放区县教育部门
目前,泸州市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简政放权,避免市教育局和区县教育局对市批民办学校重复管理、多头管理,进一步理清管理职责,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更好的便民利民。相继出台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下放民办高中民办职高及民办中等教育机构审批权的通知》《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批民办学校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
按“属地管理”原则,从2017年7月1日起,泸州市教育局将所有市批民办学校(含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权下放到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统筹监督管理好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民办学校的党组织建设、安全维稳、教育教学、年度检查等方面工作。
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部门协调,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要联合当地发改、民政、人社、工商、安监、公安等部门重点对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招生工作、收费工作、广告宣传、教学常规等方面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综合执法监督检查,不断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还要建立民办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及时公开辖区内民办学校办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此次被“放权”的学校包括泸州天立学校在内的民办教育机构(含非学历培训机构)共40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中等职业学校8所,中等教育机构(非学历培训机构)31所。
同步播报
自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统一划线招生录取分数线出炉
6月20日,记者从自贡市教育体育局获悉,自贡市2017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划线招生的录取分数线,于20日正式划定。全市六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划线招生的录取分数线为:自贡一中663分,蜀光中学698分,富顺二中671分,荣县中学659分,旭川中学588分,富顺一中635分。自贡成都外国语学校参照自贡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线自主确定奖学金线。
今年自贡市中考总分仍然为805分,由于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自贡成都外国语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提前录取了1037名学生,加上招生计划均衡分配比例调整为60%,因此统一划线招生录取分数线较往年更低。
在统一划线录取之后,六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均衡计划招生根据相关规定,分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和成绩排名录取。均衡指标招生录取学生的总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要求,即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划线录取分数的80%及以上。因学生成绩不能达到最低控制分数要求出现的空缺名额,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收回进行调剂录取。
此外,市教育体育局还划定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90分,低于390分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凡录取不予注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