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12月1日,泸州纳溪逸夫小学开展了“弘扬宪法精神 做尊崇宪法好公民”宣讲活动。
活动中,几名“纳爱”少年法治领航员生动地给四、五年级的同学宣讲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成长。他们年纪虽小,却讲得有模有样。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我们的国家宪法日是12月4日,知道宪法具有最高权威性,宪法具有适应性和相对稳定性,也需要与时俱进。”四年级二班的张安琪激动地说。四年级一班的杨吉铭也兴致勃勃地说:“学习之后,我明白了我们有哪些权利,包括接受义务教育权、接受父母抚养权,保护个人隐私权、维护人格尊严权等。”通过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懂得了每个同学都应该弘扬宪法精神,做尊崇宪法的好公民。(通讯员 祁连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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