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骗取车辆保险赔偿,荣县男子陈某某多次伙同汽车维修店人员制造假事故现场,然后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昨日,记者从荣县公安局获悉,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何某、刘某甲、刘某乙、梁某某因涉嫌骗保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日前,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一名驾驶员在一年内发生多起交通事故,要求理赔,怀疑有骗保嫌疑。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2017年1月17日,男子陈某某因自己对外出租的福特轿车被他人撞坏却无处理赔,考虑到自费维修太贵,索性找到当地某汽修厂负责人何某帮忙。何某提议:找一台准报废车,用福特车撞报废车制造假的交通事故现场,然后通过保险公司理赔,不出一分钱就能修好车。陈某某当即答应。
随后,何某安排学徒梁某某与陈某某一同外出制造假现场。当时,二人在省道305找到一处合适位置,由陈某某驾驶福特车撞向一台准报废车,造成福特车前保险杠、水箱、大灯、引擎盖等被撞坏。通过保险公司,陈某某获得车辆维修赔付2万余元。之后,陈某某觉得有利可图,于2017年5月5日又与另一家车辆修理厂老板刘某甲预谋,由陈某某、刘某乙驾车在内威荣高速路上制造了一起两车追尾事故,骗取保费10万余元。
目前,陈某某、何某,刘某甲、刘某乙、梁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