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观看了央视三集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感触颇深。也促使我再次深思身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所在。
该片专门从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这个角度,讲述十八大以来纪委系统是怎么防止“灯下黑”、“清理门户”的,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委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探索和坚决行动。片中讲到中央纪委机关管理涉案款物的场景,介绍中央纪委管理涉案款物的工作流程。展现了纪委对待违纪违法的干部,怎么帮他们实现思想改造和教育转化。
由此片不难看出,信任是领导干部秉公用权的基本前提,监督是权力正常行使的重要保证。党员干部的成长,离不开信任,更离不开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秉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党内监督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实践检验真理,制度固化理念。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作为重要原则,有针对性地设计监督制度,体现了监督和信任的有机统一,释放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强烈信号。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安国兴邦,关键在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批批党员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保证。
党组织赋予领导干部权力,体现着组织和群众的信任。组织既充分授权,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又严格管理监督,严肃查处腐败分子。有统计表明,在所有受处分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一把手或在一把手岗位上出现问题的比例超过1/3。权力是把双刃剑,党组织赋予领导干部权力,为其创造和提供了为人民服务的平台,同时也容易成为“权力寻租”的主攻目标。 魏健案的教训是深刻的,从事监督执纪的这支队伍,如果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尺,反腐败工作离中央的要求就会偏出一丈。一系列纪检干部违纪案件的发生,充分印证了总书记提出谁来监督纪委这一问题的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
这一个个曾以优异表现赢得组织和群众信任的党员干部,手中有了权力,心中却没了定力。面对执纪审查回想起激情燃烧的岁月时,在忏悔中都说如果组织严格管理监督、及时提醒纠正,就不至于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无数案例证明,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极其危险。党组织赋予领导干部权力,既是信任、培养,更是考验、锻炼。干部的成长,离不开信任,更离不开监督。组织的充分信任,能使干部放开手脚,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组织的严格监督,能促其恪尽职守、遵规守纪,不偏离正道、不走上歪路。
全面从严治党越深入,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暴露越充分。从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党内监督还存在不少漏洞。由于监督的系统性、经常性、有效性以及覆盖的全面性不足,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有效管用办法不多,让一些领导干部脱离监督甚至成了监督不了的“特殊人”。
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认识越深刻,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把握就越准确。习近平总书记就曾全面总结管党治党经验教训,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党中央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强化政治巡视,推动派驻全覆盖,督促各级党组织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以问责为利器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因此,“严是爱,松是害。”党组织加强监督管理,是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爱,是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负责。搞好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发挥监督体系的功能作用;要坚持对上对下一个样、此时彼时一个样、大事小情一个样;要克服好人主义思想,不怕丢选票、不怕得罪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要保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高压态势,对违反纪律、不讲规矩的人和事,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处理的处理,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