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拆除违建恢复墙体 设想一下,在业主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小区物管将小区公共区域租赁给幼儿园并违规搭建,业主会作何感想?近日,收到了成都市龙泉驿区一名业主的投诉。
物业公司擅自出租小区架空层
成都龙泉驿区“首创@万卷山”的业主向“问政四川”投诉称,作为小区物业管理方的北京金网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在未经业主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区物业用房和部分架空层出租给一家幼儿园。
该业主反映,被物业公司擅自出租的物业用房位于小区10栋2单元旁边,原本为两层建筑。不仅如此,物业公司还将10栋2单元东南方向的一、二楼架空层也出租给幼儿园,进行违章搭建。
“物业公司的做法极大影响了业主生活的安全,也侵占了小区公共财产。”该业主希望相关部门能出面阻止物业公司如此行为。
房管局:
拆除钢架恢复墙体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先后两次深入小区现场调查,证实物业公司出租给幼儿园的房屋为10栋2单元架空层,目前幼儿园已将该架空层进行了钢结构搭建。
随后,龙泉驿区房管局就此事进行了现场协调,小区物业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经协调达成处理意见:一周之内,由物业公司督促幼儿园拆除此处所搭钢架;拆除钢架后15天内,幼儿园对相关墙体进行恢复,由物业公司进行督促;墙体恢复后,由幼儿园负责出具相关安全报告。
楼房架空层能否用于出租?龙泉驿区房管局回复称,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配合物业公司征求10栋业主意见确定。
律师说:
只要一户反对,小区公共区域就不能出租
物业公司出租小区架空层是否违规?被租赁的架空层能否开办幼儿园?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刘晓林律师表示:“对每个小区来讲,其公共区域在购买初期都是有规划并在房管局有备案的,因此公共区域是否能够出租,必须视实际情况界定。当然,租赁用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刘晓林律师认为,从上述案例看,架空层属于该小区10栋业主共同所有,该栋所有业主享有《物权法》规定的“共有权”。如果该区域要进行租赁,必须获得该栋所有业主一致通过,“即便有一户不同意,也不能被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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