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曼,党员,本科,小学音乐高级教师,四川省骨干教师,省第八届优秀大队辅导员,区音乐学科带头人,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指导教师,所撰写的论文曾获全国一等奖,并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所上思想道德课,曾获全国优质课一等奖;与同事合作制作的课件,曾获全国一等奖;指导的器乐和合唱,均获市一等奖。录像课获全国一等奖;参与课题研究获全国一等奖。从事学校兴趣小组葫芦丝的培训工作。
在教学中,我一直奉行:教师的生命在课堂。激发每位学生对音乐的学习兴趣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重中之重,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没有兴趣,一切都是空谈。在课堂上,我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鼓励学生大胆表达自己的观点,支持学生进行多元化创造,以学生为本,注重通过学习培养其良好的人格,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在我的眼里,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在特定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互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