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学前教育机构承办公办幼儿园;新建公办幼儿园园长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今年,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提出创新发展机制,多种形式发展公办幼儿园,多种方式扶持公益性幼儿园,以全面构建优质普惠学前教育服务网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非在编教师,实行公开竞聘上岗、择优聘用。新建公办幼儿园园长可从现有公办园中选派优秀干部担任,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突破编制瓶颈 建立灵活用人机制
成都市教育局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以来,已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了公益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建立了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此次出台的《意见》,从办园形式、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办园行为等方面,抓住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和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突破了公办园发展的编制瓶颈。
《意见》创新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采取公办园办分园、购买服务、独立设置、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一体化管理镇域内公办幼儿园等多种形式发展公办园;创新财政补助方式,采取PPP(新型民办公助机制)模式新建、购买服务、培训教师等多种方式,积极扶持公益性幼儿园。
支持社会资本 建设公益性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园长 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在完善管理机制方面,《意见》指出,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的,总园可与分园签订协议,明确约定责、权、利行为;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办园的,购买主体应与承接主体依法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公办幼儿园的办园要求和发展方向等。
为提高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意见》提出支持乡镇中心幼儿园统筹调配镇域内公办幼儿园人、财、物资源,实施一体化管理,促进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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