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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用孩子照片制挂历 80元一套卖给家长

来源:央广网  作者:网站编辑  热度:℃   发布时间:2016-01-07
    “未经家长同意就擅自用孩子们的照片制成挂历,还要家长购买,这一行为实属不当。”昨日,江夏区关山桥宝贝天天幼儿园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向楚天金报反映称,幼儿园此举涉嫌不当营利,且侵犯孩子隐私。
  据了解,近日该幼儿园多名家长纷纷接到园方通知称,为迎接新年到来,给孩子留下美好回忆,幼儿园在影楼为孩子们拍摄了一系列照片,并将照片制作成挂历。但这些挂历并非赠送,而是需要家长出钱购买,家长质疑幼儿园此举涉嫌不当营利,家长们还担心孩子的照片和底片从影楼流向不法分子手中,对孩子安全造成威胁。
  昨日中午,记者赶至江夏区宝贝天天幼儿园了解情况,当记者说明来意后,幼儿园园长徐女士称对此事感到很意外。徐园长介绍,该幼儿园是民办园,有200余名学生,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儿童,考虑到孩子父母不在身边,平时拍艺术照的机会少。新年到来,园方为给孩子留下些许回忆,就带孩子去拍艺术照并做成挂历。“考虑到有家长不愿买挂历,园方在给家长的通知上已写明自愿购买。”徐园长说。
  记者在幼儿园老师办公室里看到,有几本包装好的挂历,挂历图片是该幼儿园孩子们的艺术照,照片上没有署名,孩子的穿着有冬装也有夏装。每份挂历首页还放有一张通知,通知称,新年将至,某影楼举办活动,为孩子们制作一份挂历,给家长优惠价为80元一套。徐园长表示,此次在影楼拍照事先确实未告知家长,此事当初未考虑周全,而挂历选用的大部分夏装照于去年六一儿童节拍摄,拍夏装照家长们均知晓。
  徐园长还称,此次拍照的影楼老板是其朋友,因影楼才开张不久,她私下也想借此机会帮朋友宣传一下。当记者提及双方是否有利益关系时,徐园长表态称因是家长自愿购买,不存在利益关联。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陈律师介绍,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陈律师表示,该事件中,园方所做只在家长圈中传播,如未造成严重后果,家长可要求园方道歉并销毁照片及底片。

责任编辑:李雪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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