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在资阳城区,有一个典型的事件:一个申请经营网吧的场所,离学校恰好在200米左右。戏剧性的是,网吧老板测出来距离是200多米,而主管部门测出来不到200米。为此,网吧老板奔走了大半年,打了官司,至今仍在为此奔走。 开网吧申领许可证遭拒 距学校不足200米成争议 泉云网吧在资阳市雁江二中附近,所在场所曾租给他人开网吧多年。去年4月,业主吕某为经营网吧,申办营业执照并注册为泉云网吧后,向雁江区文体广新局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但雁江区文体广新局勘测发现,该场所距雁江二中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为182米,不符合“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的规定。4月27日,该局告知泉云网吧,不予为其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行走距离是否达到200米? 网吧:有 主管部门:没有 1月11日,成都商报记者在雁江二中发现,雁江二中校门有内、外两个大门,两大门之间的通道10多米长。泉云网吧在学校附近一栋房屋的二楼,一楼有通道直达。 泉云网吧提起诉讼后,资阳市雁江区法院曾组织双方进行测量。根据此次测量,除此前雁江区文体广新局根据其确定的起点(雁江二中外大门阶沿外)和终点(网吧一楼消防门门口)测量确定的182米,雁江二中内大门与外大门之间距离为15.1米,外大门外阶沿长1.6米,网吧一楼消防门0.2米,网吧一楼消防门入口至二楼网吧门口的楼梯和通道距离分别为13.3米、9.6米。 泉云网吧认为,部门测距的起点和终点不对。“步行距离是走出学校到进入网吧间的距离,应该从二中内大门开始测量,网吧一楼到二楼的楼梯和通道也应加上,一直到二楼网吧门口。”老板卓某称,据此测量,网吧距学校的步行距离有220多米。 雁江区文体广新局相关负责人否认了卓某的测距起点和终点。该负责人表示,“起点应为学校外大门,终点应为泉云网吧所在楼房一楼的通道入口。以此测量,泉云网吧距学校出入口的最低行走距离就不到200米,不符合规定,无法为其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吧胜诉后申办许可证仍遭拒 部门称有了“细则” 去年5月5日,坚持自己观点的泉云网吧向雁江区法院提起诉讼。去年10月15日,法院判决确认雁江区文体广新局2015年4月27日作出的不予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告知书》违法。日前,此案审判长介绍,关于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相关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距离如何测量。 赢了官司,泉云网吧以为办证应该很顺利了。然而,去年10月底和11月初,泉云网吧再次提出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时,仍然未能办到。2015年11月30日,雁江区文体广新局再次告知泉云网吧,不予为其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理由仍是网吧距校园出入口最低行走距离不足200米。但和前次相比,部门此次多了一项依据——《文化部文化司关于印发2015年版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通用文书的通知》(市函【2015】94号)。雁江区文体广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通知于2015年9月23日印发,明确规定上网服务场所所在建筑物出入口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 “该规定明确了测距是网吧所在建筑物的出入口,所以距离只能测量到泉云网吧一楼通道的门口。”该负责人说,四川属于试点地区,所以资阳执行该通知中的“细则”。对于泉云网吧反映的雁江二中附近天霸网吧距学校步行距离也不足200米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主管部门两次向天霸网吧发出整改通知书后,天霸网吧已停止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