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平安成都”建设,提高全市中小学校火灾防控能力,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微型消防站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校按照《成都市中小学校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在10月1日前完成学校微型消防站建设。 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值班备勤室、器材库,按标准配齐配足消防灭火、防护和破拆等器材。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各有关学校需要熟悉校内道路、水源等与消防密切相关的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此外,对于校内未接入市政消火栓管网的学校,要在校内设置一处不少于18立方米的消防水源,并配备一台机动消防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