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闭会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儿童节当天给成都小朋友们送来了一个礼物——会议审议批准的《成都市体育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规定:中小学校运会由每学年举行一次增加至每学期一次。也就是从下学期起,中小学生每年有两次运动会了。
省人大常委会此次表决批准的《成都市体育条例》(下称《条例》),此前已由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条例》在原条例的基础上多处做了修改,提出中小学校运会由每学年一次增加为每学期一次;群众性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上,规定新建居住区应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高于0.1平方米或者室外人均用地高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
学校体育一直备受教育界和学生家长的关注。《条例》称,中小学在学校体育工作方面应该符合七项要求,其中的硬性要求包括:保证学生每天校内体育健身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每学期举办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引导学生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项目技能。
将校运会由一学年一次提升至一学期一次,多数家长表示“对孩子是有好处的”,也有毕业班的家长怕耽误学业。
成都市体育局政策法规宣传处的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条例》提高中小学校运会的频次,其目的是加强学生体育运动技能培养,提高学生对体育的兴趣,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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