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意见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对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党委和政府要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保障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政策,基层工作机构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等。
《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每3年对各市(州)开展一次全面督查,每年对部分市(州)、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开展重点督查。创新考核方法,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坚持年终考核评估与日常督查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严格兑现奖惩,对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地方和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目标任务完成不好、严重履职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被否决地方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一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干部,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受到处分处罚的,按照有关规定相应对工资待遇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