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新闻网成都11月17日讯(陈海燕)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6〕号)。近日,白果林小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宣讲会。
2015年,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5〕7号),对2016年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指导意见》第一条“本指导意见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其中,具有中心城区(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的人员在中心城区内流动的,不属于进城务工人员范畴”。2016年《指导意见》仍沿用〔2015〕7号文件原则及总体要求,内容基本未变。即: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663号令)有关要求,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坚持“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公办为主、依法规范”的原则,入学条件及提交材料基本未变。本次宣讲会参加人员为:孩子户口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金牛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的家长。会前,我们为每位参会家长发放了邀请函,通知将宣传资料发到每位家长手中。
在宣讲会上,学校汤书记就家长们关心的:“适用对象的界定”、“两个基本条件”、“适用对象”、“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家长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办证受理的时间”等问题一一作了详尽的解读。也提示了常见问题的处理。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我校教育教学成果、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任务。我们充分认识到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