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廉洁学校”建设工作,严肃学校教师队伍工作纪律,规范教师行为,四川省彭州市实验小学党支部于5月8日上午组织全体行政成员专题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并在下午教师会上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教师会上,副书记林海同志组织解读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适用对象、处分种类与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等方面内容,并带领全体教师深入领会《规定》精神,使全体教师真正做到学以修身、学以致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监察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适用范围、处分种类、处分程序以及给予处分的权限等多个方面做出了规定,为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了新的依据,对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处理的重要依据。
最后,校长郑自彬同志要求教师加强自身修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教学水平,切实增强教师责任意识、作风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教师的自豪感,努力做到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同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要求教师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廉洁从教,认真将《规定》落实到实处。(贾元东 通讯员 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