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给学生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育人环境,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防侵害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杜绝未成年人性侵害事故发生,近日,成都市新津区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新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琼、四川律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冰、四川锦琛律师事务所律师樊丹走进学校,为全体师生员工带来“校园防侵害”专题讲座。
陈琼主任对最近发生的学校侵害案例进行分析,强调校园防侵害的教育势在必行,必须加强对师生员工防侵害的法治教育。
四川律豪律师事务所徐冰律师为全体教职工做了主题为《预防未成年人性侵 共建平安校园》的法治讲座。她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当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对侵害未成年人典型案例进行了解读,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讲解。
接着,徐律师分享了一系列的防范侵害的措施:除了加强教师的法治教育、师德教育外,日常生活中,我们还应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要随时观察未成年人的身心状态,加强心理健教育,多了解孩子的社交圈,对可能出现有侵害趋势的情况及时阻止。
教职工们深刻认识到防性侵教育的重要性,并纷纷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学生的安全教育。
随后,四川锦琛律师事务所樊丹律师为孩子们带来了《预防性侵 护航成长》校园防性侵专题讲座,全校各班组织学生通过校园直播系统进行了学习。樊律师结合小学生的特点,从认识身体的隐私部位引入,结合生活中的情景与现场学生进行互动,向孩子们讲授了如何识别性侵害、性侵害的危害、预防性侵害措施和方法以及遭遇性侵应当怎么处理,有效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通过本次“校园防侵害”专题讲座,不仅丰富了师生的法治知识,增强了学生“防性侵”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未来,成都市新津区第一小学将继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定期邀请法治副校长为师生员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让学校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张红)
成都市新津区第一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