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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年利率超20%,校园贷款套牢大学生(6)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记者 刘旭  热度:℃   发布时间:2016-03-24

  北青报:此前河南发生大学生因不堪网贷巨额债务跳楼自杀的极端事件。对大学生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借贷,您是怎么看的?

  孟祥轶:从消费信贷的角度来讲,这种金融产品的初衷是没有错误的,它是一种金融创新,也是服务有需要的人。但问题在于,这种普惠金融的基石是责任金融,就是说借贷,你得负责任地借贷。什么叫负责任?你所借贷的对象是有偿还能力的,你不能让他陷入过度借贷。像这种小额的普惠金融,之前孟加拉国等地,也曾出现了过度借贷发生跳楼的极端情况,尤其是个人征信平台尚未建立的时候,某个人找多家平台借款。

  北青报:有人质疑这种过度借贷或导致或诱导学生过度消费。

  孟祥轶: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太快,而我们对大学生的相关金融教育相对欠缺,学生不知道过度借贷的后果是什么,特别是借钱消费,有可能是冲动消费,尤其是当下借钱的方式如此便捷和迅速。多种因素叠加,造成了你提到的那位同学的悲剧。

  北青报:调查中,我们发现“最低月息0.99%”的网贷宣传,经财经专业人士计算,其年利率实际超过20%,但很多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

  孟祥轶:你提到的这种资本利息在整个行业还算比较低的。这类网贷产品加上它的费用什么的,这种短期小额贷款实际年化是很高的。 国外对类似产品的监管措施中,明确要求必须把整个借贷的综合总成本告知消费者,而不仅仅说是告诉你“月息多少”。这一块,我们国家的监管是比较欠缺的。

  北青报:对此的监管,目前是由哪个部门来负责?

  孟祥轶: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分业监管。像你提到的P2P,目前是由银监会来监管,但此前下发了《指导意见》,尚未正式监管,出来的仅是意见稿,还没正式实施,目前的监管主体是缺失的。但借贷上,《合同法》等法律上有一些条文的规定。

  北青报:大学生使用P2P借贷,是否纳入到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

  孟祥轶:目前还暂时没有。正规的P2P公司,其实也是不欢迎重复借贷和逾期客户的,尤其是借新债还旧债的行为,对公司而言也是极大的金融风险。记者 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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