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四川乐山,市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猥亵儿童案。被告人廖某某(男,27岁,本科学历)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8月5日晚,廖某某在乐山市图书馆学习完后,在公交车上对11岁女孩进行猥亵。8月10日,廖某某投案自首。廖某某自述,“我一直没有女朋友,连续3年考研没考上,最近复习考研压力很大,在公交车上看到那个女生有点内向又穿着短裙,为了追求刺激才做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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