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江苏省常州金坛一中学的出纳徐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提起公诉。
金坛法院透露,2010年2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徐某在担任常州市金坛区某中学出纳会计期间,利用其收取、保管、上缴学杂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的职务便利,先将上述费用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之后多次挪用这些费用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挪用金额共计25518572.08元,徐某从中非法获利共计6464.49元。
公诉内容显示,徐某多次挪用公款购买“一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等短期理财产品。
例如2013年2月,徐某将收取的2013年春学期学杂费存入自己账户,之后从中挪用189万余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及“一天通知存款”,从中非法获利139.77元。2014年8月至9月,将其收取的2014年秋学期学杂费从中挪用119万余元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及“一天通知存款”,从中非法获利11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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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会计,挪用2500万,买理财,非法获利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