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彭镇初级中学是一所全民制公办初级中学,成立于1978年,坐落于川西古镇、儒学大家刘沅的故乡――彭镇。距离双流城区约4km。学校占地30余亩,环境优美,绿草茵茵,树木葱茏,鸟语花香。
学校秉承“人人发展、人人成功”的办学理念,着力于培养“情智和谐,人格健全,学会学习,学会生活”的中学生,努力实现“学生成才、教师成功、学校成名”的优质初级中学的办学理想。
学校狠抓学校管理,力求规范、科学,全体彭初人深挖内潜、攻坚克难、全力以赴,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学校先后被评为“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新优质学校”“双流区校风示范校”“双流区示范家长学校”“双流区学习型学校”“成都市体育(田径、排球)传统项目学校”“双流区环境友好型学校”等。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语文教师岗位1名;数学教师岗位1名;英语教师岗位1名;化学教师岗位1名;体育教师岗位1名。
二、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具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富有责任心、爱心、进取心;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其余岗位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曾有涉黄、涉赌、涉毒、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违法犯罪等行为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
四、招聘教师身份及待遇
1.此次招聘人员均无事业编制;
2.招聘人员与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该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所有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法购买各类保险;聘用老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专业发展学习的权利;具体工资待遇面谈。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联系电话
1. 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和各种证件照片以邮件方式发送至QQ邮箱645493730@qq.com,并扫码填写“双流区彭镇初级中学2023年教师招聘申报情况信息表”。联系人:冯老师(18982256808)。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
3.资格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应聘者将被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能接到面试通知;
4.面试要求:准备个人简历(含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明、主要荣誉证书等印证材料原件);
5.面试方式: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方式为无学生试讲及答辩;
6.录用方式:根据考核情况和招聘名额严格按考核成绩择优录用。
六、纪律和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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