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的纠纷,原告小华(化名),一个刚满18岁的高中毕业生,为了买一辆心仪的摩托车,背着父母把爷爷过户给他的价值100多万的房子,以5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中介小伍(化名),后又被小伍转卖给了小洋(化名)。得知房子被卖之后,小华的母亲除了生气之外,更怀疑这是对方设局骗了自己的儿子,多次找对方协商未果后,将小伍和小洋告上法庭。法院对双方进行了调查和询问,发现小华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也没有参加过任何社会活动。他对房屋买卖的程序和风险缺乏基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完全听从了小伍的安排。而小伍是一个有经验的二手房中介,他明知小华是一个未成熟的高中生,却利用他对摩托车的喜好和对房价的无知,诱导他以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卖掉房子,并且在短时间内转手赚取差价。法院认为,这是一场不平等的交易,经过审理,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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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