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方案》明确,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对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根据《方案》,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确有必要实施其他方式经营的,应征得大部分师生家长的同意,经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服务商。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承包经营行为全程监督,定期考核评价,明确退出机制。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层层转包”等突出问题。同时,《方案》还提到将制定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
据悉,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公布了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校外供餐单位等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28-12315,028-8660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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