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新规来了!涉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高温津贴标准、信用修复等领域和内容,一起来看。
川渝协同立法 为川渝高竹新区“授权”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项目——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将于8月1日施行。通过川渝协同立法的方式,赋予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行政主体地位和相应行政管理权限,将为新区改革创新和高效率运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决定明确了管理体制。规定新区管委会的行政管理主体资格和主要职责;根据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要求,明确新区管委会与属地政府的各自职责;规定新区管委会依法设立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有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
推进放权赋能方面,规定省、广安市、邻水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赋予新区管委会相应的行政管理权;新区管委会编制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新区管委会在规划编制、土地供应、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权限;在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安排、产业扶持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深化政策协同方面,明确支持新区建立跨区域统一的制度规范,推动政策自主选择、择优使用;明确新区在产业发展、人才建设等方面加强政策协同;推动新区在公共服务、财税统计、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方面一体化发展;支持改革创新,建立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
四川省高温津贴标准8月1日起上调
日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联合发文,从2024年8月1日起,全省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10—1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3—23元,各市(州)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用人单位若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不含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四川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8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四川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实施方案》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建立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协同修复机制,打通部门间信息共享通道,通过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一次申请、同步修复”。
确保通航建筑物安全高效运行
《四川省通航建筑物运行调度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等4部门印发的《四川省通航建筑物运行调度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各部门、机构在“大水调机制”框架下共同建立通航建筑物运行协调机制,共享高等级航道上枢纽运行水位、下泄流量等水情信息,统筹协调水量调度计划、电力调度计划、航运调度计划,优化完善通航保障措施,协商抢险救灾、事故救援、急运物资船舶通行保障等重大问题,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办法还明确了对与通航有关的船舶流信息、水文、通航建筑物、航道等通航环境信息要进行综合分析,运用科学技术和手段,对过坝船舶的交通行为进行的组织和指挥。系统对我省行政区域内通航建筑物的运行、维护、调度及其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与指导,为全省通航建筑物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自贡为恐龙地质遗址保护立法
各市州也有部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其中,最为关注的当属《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
《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共5章35条,包括总则、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这是省内首部以恐龙地质遗迹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对象为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与恐龙相关的地质自然遗产,包括恐龙化石(含实体化石和遗迹化石)以及需要重点保护的其他与恐龙相关的地质遗迹等。同时将每年8月10日设立为自贡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宣传日,营造保护恐龙地质遗迹的社会氛围。此外,还细化法律责任,明确了奖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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