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遵循党和国家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部署,着力于解决制约乐山市教育发展的瓶颈性问题,促进教育改革发展,乐山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了《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
乐山市教育局自2017年3月起牵头启动《意见》起草工作。针对市教育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瓶颈性问题,通过省内外考察学习、召开内部多层次征求意见座谈会、调查研究等方式,形成了《意见》初稿。《意见》初稿形成后,相关市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县(市、区)政府、市级部门参与的征求意见和专题研究会,市教育局先后3次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意见。今年上半年,乐山市教育局再次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意见》送审稿。 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题审议通过后,根据审议意见、合法性审查意见、省级部门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后,最终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共六个部分,包括33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旗帜鲜明地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着重从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学校布局、创建教育品牌、加快大学城建设5个方面入手,整体提升市教育发展品位。
第三部分,结合十九大国家、省相关文件对各类型各阶段教育的发展侧重点和举措提出了指导意见。
第四部分,对立德树人、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教育质量评价机制5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和举措。
第五部分,为文件核心部分和特色亮点部分,阐述了“激发教育内生动力”的系列政策性举措。
第六部分,包括健全领导体制、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学校党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4个方面内容。(赖波 通讯员 姜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