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应该怎样面对和处理校园伤害事件?5月14日下午,泸县六中法制副校长、法律顾问钟正源就此问题开展了题为《校园伤害案件理论与教育履职实务问题研讨》的专题培训活动。全校76名在职教职工参加培训。
钟正源就校园伤害案件的法律特征;校园伤害案件中学校与未成年人及监护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和关系;校园伤害案件处理与法律归责;校园伤害主体的确定及学校的责任情形;学校及教职员工在依法正当履行职务行为工作中必须明确具体工作过程中的法定义务以便预防、化解或减轻教育职务的风险;疑难问题处理工作技巧等六个方面以案说理,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讲解。
钟正源表示,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时代的不断转型进步,人类社会文化、科学事业的飞跃发展,教育工作中学生校园伤害案件时有发生,给从事教育工作带来极大的冲击,大家要依法执教,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有所为、不乱为。
该校校长温光荣表示,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教学设施,完善管理制度,提供更安全的教育教学的场所,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规守法,积极处理好学生校园伤害事件和学生中的偶发事件,努力推进依法治理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
教师们认为,通过此次专题培训,给全体教师指明了对学生法律教育的方向,也提高了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通讯员 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