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小学校食堂经营,今后必须是非营利性的了。8月20日,记者从财政部官网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行了修订。新修订《制度》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无论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所有中小学的食堂都不能营利。即便有结余也不能用于分红、转为他用,只能用于食堂的继续经营。这为中小学自主经营食堂划定了红线。
财政部官网截图
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针对地方落实“双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等重大政策时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统筹兼顾学校财务管理薄弱环节,着重从六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调整了《制度》的适用范围,不再要求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执行本制度。
二是明确党组织领导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学校财务队伍建设,新增学校财务主管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权限以及任职条件等规定。
四是对学校采取自主经营食堂、委托方式经营食堂、配餐或托餐等不同方式为学生供餐的实际情况,分类提出财务管理要求。
五是明确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要求,增加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禁止性规定,加强对地方落实“双减”政策财务行为的指导。
六是根据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制度等内容作相应调整和细化。
此外,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对此,武汉一所小学校长透露,目前,学校的食堂采取自主经营,学生午餐实行的每生每天13元的伙食标准,所有费用全部用于学生餐食,不得用于营利。每月即使有结余,也是全部用于改善学生们的伙食。“这一新规,既能保证能让学生吃得放心,也能让学生吃得好。”
据悉,《制度》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地、各学校可利用中小学校暑假,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实施细则、修订配套制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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