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在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且学位紧缺的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
●幼儿园食堂坚持自主经营,财务封闭运行管理,严禁对外承包
●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
●将实施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计划
记者近日获悉,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6%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条件保障
实施公办园建设工程 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根据方案,“十四五”期间,我省将扩大普惠性幼儿园供给。优化农村幼儿园布局,优先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改建公办园,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园,依托乡镇中心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等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实施乡(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实施公办园建设工程,重点在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且学位紧缺的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支持“一村一幼”“一乡一园”建设,租用民房应退尽退,保障学普基本条件,确保3到6周岁儿童“应普尽普”。
完善经费投入机制,方案要求,各地要按规定全面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动态收费调整机制,合理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园政府指导价,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支持体系是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方案强调,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编内编外教师同工同酬。民办园要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加大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扩大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加大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力度,各地制定培训规划,到2025年完成全员培训。
制度保障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落实教师或家长陪餐制度
方案对完善幼儿园管理机制有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审批“先证后照”制度,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巩固幼儿园门口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封闭化管理达标成果。幼儿园食堂坚持自主经营,财务封闭运行管理,严禁对外承包。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落实教师或家长陪餐制度。
我省将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重点对“三防”不达标、违规收费、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
为大力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我省将实施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计划。各地全面构建衔接机制,强化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小学起始年级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同时,完善教研体系,健全教研机构,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教研队伍,每个区县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
四川将扩大普惠性幼儿园供给,扩大普惠性幼儿园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