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报名、考试、录取的时间和方式。
【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完成上述两个阶段方为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9:00—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13日12:00,登录所报学校官网,按学校规定的办法选择专业并进行报名确认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试】
考试分为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文化素质考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为200分,总分500分,由学校自行组织。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评卷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相关工作由学校负责,由招生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测试。
【录取】
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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