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民办教育协会发布《校外培训行业自律倡议》,号召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自觉做到“七要”“七不”。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10月15日,教育部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我们认为,这是校外培训监管领域的第一部规章、第一部专门法律制度,让守法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必将为维护全体学员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守护校外培训行业良好的生态发挥重要作用。
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良法善治,离不开我们每一个经营主体自觉学法、尊法、守法、护法的素养、意识和行动。我们号召,全市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及全体从业人员要主动作为,始终做到以下“七要”“七不”:
一、要确保资质合规证照齐全,不擅自举办校外培训。
二、要自觉抵制隐形变异培训,不纵容违规学科培训。
三、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超标超纲超常培训。
四、要严格遵照培训时间规定,不换个马甲超限培训。
五、要全额纳入资金监管平台,不超期超标违规收费。
六、要依规聘用合格从业人员,不聘用学校在职教师。
七、要共同抵制违规竞赛活动,不消解双减试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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