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是校外培训隐形变异、乱收费、恶意炒作等违规行为的高发频发期。7月10日,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严查重处违规学科类培训,全面落实实名制监管等。
严查重处违规学科类培训
《通知》重申“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能把暑假变成学生的“第三学期”。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托街道网格化治理体系,在暑期持续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广泛动员街道、居委会、社区等力量,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严查重处学科类培训机构暑期违规开班,严查重处各类机构或个人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查重处以“一对一”“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学生托管”以及研学、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查重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等问题。对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全面落实实名制监管
各地要根据《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设置标准,对照准入标准和审批条件,加快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及时为合规机构办理行政许可,确保证照齐全,纳入统一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监管。加强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培训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合理定价,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特别是借暑期之机肆意涨价的做法,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全面加强预收费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严防“绕开平台”线下交易,逃避监管,杜绝“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深入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数据稽核专项行动,按要求开展抽查,督促培训机构逐一对标整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涉艺考有关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按照“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要求,持续做好培训材料审核、抽查、巡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同步加强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加强违规竞赛活动治理,加强对教育部《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内竞赛活动的监督管理,严防收费或变相收费、将竞赛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等问题发生;对于不在清单内的违法违规竞赛,要联合有关部门坚决制止与查处,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组织学生参加清单外的违规竞赛活动或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持续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加强线上线下广告发布媒介的监测监管,聚焦校园周边、居民区等重点区域,加大清理排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等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
强化机构安全管理
各地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培训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管控,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暑期前,联合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对场地、设施、消防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停业整改,补齐补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督促培训机构在暑期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暑期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坚决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常态化开展培训机构“爆雷”“冒烟”监测,妥善处理欠薪、从业人员安置等问题,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风险,如发生安全风险,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协同处理。
加大监督举报查处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要集中公布校外培训监督举报方式,安排专人值守,对各类违法违规培训线索及时建立工作台账,联合执法、联动处置,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处重罚,确保专项治理落地见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将对各地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
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各地要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暑期学习生活,理性看待校外培训,非必要不培训,不参加违规培训。有条件的学校要开展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各地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统筹动员科技馆、博物馆、少年宫、研学基地、高科技企业作为暑期科学教育实践基地,为学生提升科学素养、过好丰富多彩的暑期生活提供载体和平台。
四川启动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