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促进家庭教育发展,从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31日,苍溪县回水小学举办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陵江教育督导站关工委主任邓正忠和常务副主任韩兵以及全体师生及家长参加了活动。
副校长吕良刚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展开了全面而深入的宣讲。他明确指出,家长首先要做到以身作则,通过自身的良好示范为孩子树立起正确的标杆;务必重视家校沟通,在积极的沟通中实现交流、达成包容,从而与学校形成紧密合力,共同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有力保障;要努力为孩子营造适宜的成长环境;培养孩子的知恩图报意识;教导孩子珍爱宝贵的生命;培养孩子的坚韧毅力;激励孩子积极进取、不断向前的精神与勇气;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他讲到: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孩子生命的温床与摇篮,家庭是孩子学习生活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是孩子认识社会、认识世界的窗口,家庭是孩子获取人生幸福的源头,家庭是孩子的心之所依、行之所范。因此,为人父母,必须首先为自己的后代营造一个温暖和睦的家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千家万户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
最后吕校长提出两个期望:期望家长领会法律内涵意义,将孩子品德塑造放首位,关切身心,给予陪伴关爱;期望家校联动、齐心协力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携手打造健康有爱的成长天地,让孩子蓬勃发展成为有用之才。
此次宣讲活动,让学生和家长全面了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知识,也进一步明确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为家校共育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后,学校将持续开展家庭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携手共进,共同守护学生健康快乐成长。(通讯员 文永茂)
苍溪县回水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