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城中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公诉机关指控亲生母亲殴打孩子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小花因教育孩子方式不当,体罚殴打孩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两年。2024年4月,小花因孩子(案发时8周岁)在学校与同学关系不好、不听话等原因,在家中,脱去孩子所穿衣物,用鞋带将孩子双手捆绑,用一铁链捆锁孩子脚部,用塑料管对孩子实施殴打,后将一红色塑料碗放在孩子头上,让孩子站在凳子上进行体罚,致使孩子身体多处损伤。后经鉴定,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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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脱8岁孩子衣服捆住打,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