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教师共享中心附属学校(原天府十二小),一所新晋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启航于2023年9月,地处天府新区锦江生态腹地,宛如一颗璀璨的教育明珠燃亮其中。
学校秉持“共享创生”这一独具匠心的设计理念,打造出家庭式 “三室一厅”(点式教学单元+共享活动平台)的生活学习空间,让孩子们置身于开放共享的知识乐园,自由地探索未知、携手成长,尽情释放天性与潜能。
天府新区共享中心大楼置身校园,吐纳丰富共享资源,赋能新学校闪亮前程。校园建筑线条简约且尽显现代之美,川西林盘风格连廊蜿蜒灵动,贯穿整个校园,不仅联通了学习时空,更是化身师生漫步交流、思想碰撞的智慧桥梁。在这里,建筑与自然共享,时空与成长共享,教育理想在共享中绽放。
“两自一包”的创新办学机制,“天府新区教师共享中心”的顶层设计,以“共享教育”为核心理念,致力于探索基础教育领域“资源共享、学术共享、发展共享”的新型模式。作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单位,该校以高质量办学为目标,深度融合国家课程与校本特色,构建“共享+”教育生态,为培养面向未来的创新型人才提供实践样本。
该校成功构建了“1+N”共享师资网,以校内教师为核心,联动校外专家、行业精英、高校团队及家长志愿者,形成多元互补的育人合力。
校长领航
四川天府新区教师共享中心附属学校党支部书记黎波
曾担任城区教科院院长、中小学校长,教育工作经历丰富。曾获得“‘十五’全国优秀教育科研工作者”“成都市首批‘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天府新区十年教育改革先锋奖”等国家、省、市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并获得多次国家及四川省教学成果奖。
导师助力
全学段、多体制教育管理经验丰富的学校护航者;专注学习研究,助力教师成长的省特级教师;专注习惯培养,助力学生发展的德育领衔人;每周全覆盖指导本校教师,严格把关教学质量,跟踪学科建设的资深教研员。
团队共长
该校有深耕教育多年的名优教师,也有“金花”的骨干力量,更有顶级学府的学科能手,当然还有国内外名校毕业的青年才俊。
以国家课程为根基,构建“三维一体”的“共享+”课程体系,通过分层设计、多元整合与动态评价,实现学科逻辑与生活逻辑的深度交融,全面激发学生学习内驱力。
课程框架:科学分层,精准育人
基础层
聚焦国家课程的高质量实施,强化学科核心素养与关键能力培养,确保课程标准精准落地。
延展层
通过学科衍生课程开发,拓展学科边界,融入项目化学习、主题探究等实践范式,培养学生高阶思维与创新能力。
融合层
以跨学科整合为导向,设计真实情境驱动的综合性学习任务,打破学科壁垒,促进知识迁移与问题解决能力提升。
实施路径:协同创新,资源赋能
课程开发
建立“学科专家引领—骨干教师主导—多方资源共创”的协同开发机制,整合校内教研、家长智库、社会机构及数字化平台资源,形成动态更新的课程资源库。
学习场景
构建“教室—共享空间—社会场域”三级学习场景,依托科技馆、实践基地等校外资源,打造“学用结合”的沉浸式学习生态。
评价体系:多元立体,赋能成长
采用“学业质量监测+项目成果评估+综合素养画像”的三维评价模型,关注过程性成长与个性化发展,形成“教—学—评”闭环。
学校的使命与愿景
使命:以“共享教育”破解传统教育壁垒,通过资源整合与机制创新,实现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双重提升,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愿景:打造一所立足天府新区、辐射全国的现代化九年一贯制示范校,构建“学科共享、师资共享、场景共享”的全链条教育共同体,助力学生成长为葆有持续的学习兴趣和成长热情的优质人才。
学校寻找的“共享教育者”
无论你是经验丰富的教育者,还是心怀热忱的新锐力量,若你具备以下特质,我们期待与你同行: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对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英语专业须具备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相应水平的英语等级(成绩)证书;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或委培未满服务期,且未征得培养单位同意的;
(8)有兼职兼薪、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政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综合:教学管理、后勤管理、教育科研专员、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保健
招聘对象
(一)优秀在职教师
1.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能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2.有学校行政管理经验、区(县)级及以上赛课获奖,或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研讨课、示范课的教师优先;
3.有教育科研、德育管理、课程建设、学校宣传等行政管理相关经验的教师优先;
4.国家、省、市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等名优教师优先;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优秀应届毕业生
1.热爱教育事业,富有教育情怀,热爱孩子,待人友善;
2.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
3.专业成绩优异,学科功底扎实,能胜任学科教学任务;
4.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曾担任过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者优先。
报名方式
请扫码完成相对应报名表,笔试、面试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